太平区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
近日,太平区政府召开会议,在全区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将严格按照全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到2016年5月底,全面完成太平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淘汰、取缔、补办、补验工作。 一是集中排查,摸清底数。对本行政区域内,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已建或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彻底摸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列出清单明细,分类建立项目台帐和信息库。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将《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下发到相关企业,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企业,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见、风险意识,明确整改标准,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要实行分类处理,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备案完善一批。由规划、发改等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我市城乡建设规划、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认定,由环保部门对违法违规类型、违法违规程度进行分类,指导企业单位办理完善各种手续。 四是加强依法治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和《***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环境管理规定,对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坚决实施停产或限产治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治污设施配套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和经停产或限产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限期补办环保手续,规范环保设施,纳入正常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