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
为妥善安排好全区困难群众冬季特别是“两节”期间的基本生活,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海州区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12月22日,海州区召开“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动员大会,区四大班子成员、韩家店镇党委、政府,各街道(试验区)党工委、办事处(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为了进一步开展此项活动,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纳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采取得力措施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政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捐助,发挥表率作用。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有关工作。捐助活动要遵循自愿原则,严禁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三是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各部门要加强对“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捐助款物要有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为了避免重复发放款物,凡以此次捐助活动名义募集的资金,各单位不得截留。所有捐款,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冬季和“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结余部分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的应急救助和临时救助,不得挪作它用。活动结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接受捐助数量、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激发全社会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贫困群众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