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官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5月26日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官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法官法》,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克服编制不足、案多人少的困难,高标准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加大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力度,正风肃纪,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有了较大提升。
会议指出,全市法官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少数基层法院法官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二是法官的业务培训不到位,对新颁布的法律培训不及时,基层法院法官培训不全面,方法单一;三是对法官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六难三案”问题解决不彻底、执行不到位,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完善,职业压力大,控访化访任务艰巨,影响了法官工作的积极性。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的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会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全市法院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这一新形势的需要,根据法官的职业化特点,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从提高法官政治理论素养入手,认真组织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学习******系列***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强法官的职业修养教育,杜绝功利主义、特权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引导法官公正司法,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树立人民法官为民务实、公正廉洁的新形象。
(二)要从严治学,进一步加大法官队伍的培训力度。创新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全市法院要及时组织法官对新颁布和修改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专项培训,组织培训要做到全员参与,特别是基层法院和新法官要做为重点,培训的内容以法律运用、司法技巧、裁判文书制作为主,通过典型案例征集、岗位练兵、庭审评议、专家型法官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水平。同时将培训内容引入考核、任用机制,增强法官的业务钻研意识,造就一支专家型的审判队伍。
(三)要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全市法院要严格执行办案纪律,杜绝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健全完善奖惩制度,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对损害法官集体形象的法官要严肃处理。充分发挥诉讼体制本身的监督制约作用,要主动、认真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接受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做到阳光执法、司法公开。
(四)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院缺编运行、法官录入困难的问题。建立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落实好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困扰办案法官的信访问题。缓解法官的工作压力,保障法官的健康权和休息权,提高法官的生活待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处理好司法体制改革与法官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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