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支付平台化管理样板工程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支付平台化管理样板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18]1355号)要求,我委已会各区及相关单位完成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支付平台化管理样板工程初评工作,现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在相应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在相应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住建委将对通过公示确定为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支付平台化管理样板工程的建设、施工(含专业分包)、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中的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对受表扬的施工和监理企业予以诚信加分鼓励。
***: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支付平台化管理样板工程初评结果.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梁振斌,电话:83124834,邮箱:liangzhenbin@gzc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