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专题部署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
3月13日,嘉定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
会议对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作解读,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部署。嘉定工业区、江桥镇作工作交流。
据悉,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申请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月20日,区教育局将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具体工作事项(包括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简章等)。3月21日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有意愿的民办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另外,从2020年起,区教育局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中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1年,直至满5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副区长王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府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房管局、区信访办、各街镇分管领导及教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上海嘉定”APP,作者:嘉融媒记者王安琪,编辑:王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