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联络科)。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二)区政府督查室。全面督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市、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区政府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区政府领导交办任务和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市、区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综合科。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政务公开科(法律事务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以及报送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电子政务科。负责牵头开展年度电子政务信息化预算项目审核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电子政务业务培训、前瞻研究。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科)。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开展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做好审批事项对应取消调整,指导各行政审批部门深化和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开展对规范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七)调查研究科。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区政府领导***稿;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参与区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八)外事科。负责因公出国(境)归口管理,做好出访人员的审核报批及因公护照集中统一保管,负责对外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件、涉外安全事务的管理、处置。
(九)合作交流科(协作服务科)。负责推进与各省市区政府间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公务接待,参与党政代表团赴各省市区学习考察、国内重大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协调推进异地工业园区的建设。协调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推进区级帮扶项目和市、区两级对口帮扶地区人力资源培训项目。组织开展与对口地区党政代表团的互访和交流交往交融活动。
上海市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文、办会工作。研究拟订公务用车及司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区级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监督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类编外用工审批。负责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调配。
(二)行政管理科。研究拟订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日常后勤服务保障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负责区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及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财务科。按照财政要求,对相关区级机关部门进行预算编制指导及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各项财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