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四五普法实现全覆盖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报道:新年伊始,宝山区法宣领导小组对外公布了“四五”普法成果信息:宝山区已圆满完成“四五”普法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四五”期间,宝山区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合格率达100%,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普法10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率100%,青少年普法教育100%,外来流动人员普法率达到95%,普法有力推进宝山依法治区工作。
普法关键:牵好“牛鼻子”
2001年10月,宝山区委、区政府召开“四五”普法工作动员会,开始全面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普法工作是一项全民的法制教育,要搞好这项全民教育工程,关键要牵好“牛鼻子”,才可能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普法“牛鼻子”就是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宝山在“四五”普法工作启动时,创建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工作人员、工作制度、保障措施”四个都到位,这对全面推进宝山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发挥了有效作用。
普法重点:抓好“五类”对象
宝山“四五”普法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层层推进,达到普法工作全覆盖。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四五”普法的启始之年,宝山区委将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列入区2001-2005年干部教育规划。创建了区中心组学法、处级领导干部学法测试等“八项”学法制度,区委组织部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列入任用、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要经过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到岗任职。
重视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区公安分局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严格执法,执政为民”专题法制系列讲座,听讲干警6328人次。区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分成审判委员会委员、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官和其他干警三个层面进行普法教育。区检察院开展了按季度确定学法主题,深化全院人员的普法教育活动,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普法教育进入校园,法制教育上课堂。宝山区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近几年相继开展了“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比赛、“两法一条例”法律知识竞赛及“与法同行,做可爱的宝山人”等主题系列活动,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向全区12.5万名学生传授了法律知识,做到一个不漏。
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依法规范各种经营行为。宝山区委、区政府领导认为,要保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重要的是提高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宝山区开办了《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班,并辅以法律知识考试,五年来对6.7万余名法定代表、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的理念和经营能力。
加强外来流动人员普法教育。宝山城乡交融,外来流动人员较多,宝山区并没有放松对外来流动人员法制教育,根据外来人员流动的特点,创办了20所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学校,编辑出版《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读本》,外来人员到宝山打工,都要接受法制培训,合格之后才可办理暂住证。
普法成效:推进依法治区
“四五”普法,宝山卓有成效,如今全区已形成了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法治区呈现新景象。
“四五”普法期间, 宝山区政府率先垂范,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区政府工作规则》、《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一府两院”全面开展了清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到岗、到位,制定有关的考核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道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依法对违法建筑、交通秩序、安全生产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城市管理秩序和城市建设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政法各单位建章立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宝山区检察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执法责任和内部管理体系,形成了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连续三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好法院”、“争做人民满意好法官”活动,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建立全院统一立案,试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加大审判监督力度, 提高法官整体素质,连续六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宝山公安分局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严打”整治斗争紧密结合,实现了刑事案件总量每年递减5%的目标,连续三年行风测评名列全市公安系统第一名,连续两年荣获上海市优秀公安局称号。
(黄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