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静安区区管企业委管企业2021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JC3300000-2021-007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静安区区管企业、委管企业2021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文号:静国资委财〔2021〕3号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成文日期:2021-04-13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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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静安区区管企业、委管企业2021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静安区区管企业、委管企业
2021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企业:
为做好静安区区管企业和委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或“集团”)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加快经营复苏,加快创新转型,加快在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形成领先新优势,为“十四五”开好局。根据国家有关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关于推进静安区区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静国资委财〔2017〕8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各企业应当在组织开展内部各级子企业预算编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编制要求,编制上报2021年度预算报告。
(一)编制口径
2021年度全面预算口径应包括合并范围和托管企业两套口径。
合并范围口径应当包括集团本部及下属所有全资及控股子企业,与企业财务年报审计合并范围口径一致。
托管企业口径应包括集团下属所有的托管企业。
(二)报告内容
本年度预算报告由年度预算报表和年度预算编制说明构成。预算报表通过全面预算信息系统提交,预算编制说明需以书面形式提交。
预算编制说明应以合并范围口径和托管企业口径两套口径分别提交。
各集团应认真组织做好2021年度预算报表及预算编制说明的编制工作。对于涉及经营业务、房产、投融资、人员薪酬等预算报表,各企业应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实现企业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的有效衔接。企业应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好预算执行监控与分析工作。
全面预算编制说明应完整、详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1、全面预算编制口径企业清单
预算编制说明按合并范围口径和托管企业口径两套口径分别提交。编制说明需后附相关口径范围内的企业清单,并注意与2020年年报统计户数进行核对,如有差异,需要说明差异原因。
2、集团主要经营目标介绍
(1)合并范围口径的集团收入、利润等预算目标应考虑企业任期考核目标的落地,做好合理的测算。预算净利润亏损的集团,需要详细说明原因。
(2)合并范围口径的集团预算编制说明应说明集团新一年的投融资计划,并说明资产负债率、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两项预算目标值,这两项指标应控制在集团的安全红线范围内。
(3)合并范围口径的集团预算编制说明应说明集团的薪酬总额及相比上一年度的增长幅度,并确保集团薪酬总额增幅不高于集团预算净利润增幅。薪酬总额增幅超过净利润增幅的,需详细说明原因。
3、房产预算说明
集团应在编制说明中详细反映房产的盘点工作,具体为:
(1)要分类反映企业产权房、使用权房、租入房产以及其他企业实际拥有并控制的房产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明确集团拥有的可供出租房产面积、可供出租房产的空置面积、可供出租房产的空置率、以及空置率的计算口径,并详细说明空置原因;
(2)要分区域说明集团可供出租房产的面积,该区域集团的实际出租面积,2021年预算租金总额、房产平均租金水平(元/平米/天),以及目前市场平均租金水平,集团租金水平低于市场水平的,需说明原因;
(3)要详细说明无卡无证房产的套数及面积,并详细说明如何对相关房产进行管理(是否做编码登记、是否有专职管理人员等);
(4)要详细说明集团2021年应收未收房屋租金总额,并对集团租金欠收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包括每一笔欠收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5)要详细说明集团存在的房屋被非法占用的套数及面积,并提出解决方案。
4、费用预算说明
集团要列表逐项说明各项费用(固定资产折旧除外)的预算目标和控制措施。办公费、通讯费要明确到人均标准的控制目标、装修、保洁等费用要明确到单位面积费用的控制目标,招待费及招商服务费要与业绩目标挂钩等。
5、投资业务说明
集团要详细说明对外投资业务的投后管理机制,并列表说明集团现存的每笔对外投资项目和每个项目的预算投资收益,无投资收益的,需说明原因。
6、亏损企业清单
预算编制说明需后附亏损企业清单,并逐个说明亏损企业的减亏目标和具体措施。无法减亏的,请说明原因。
预算编制说明反映的投资和房产相关情况说明,国资委将在2021年度事中事后督查工作中检查核实具体的落实情况。
托管企业口径的预算编制说明中的相关数据控制目标集团可结合实际自行定义。
二、工作指导
各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全面预算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做好对所属子企业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以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审核重点包括:2020年度预算管理工作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度预算编制范围、编制口径、预算指标的合理性,以及表间重要指标是否衔接,与企业战略规划是否衔接,是否满足提质增效工作要求,是否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业务规模,是否注重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防范财务风险,预算编制说明内容是否详实等。企业应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好预算执行监控与分析工作。
三、报送要求
各集团应于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全面预算信息系统上报全面预算报表正式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编制说明正式案。区国资委将就预算报告正式案进行备案并告知。
各集团应于2021年第三季度,通过全面预算信息系统自行开展全面预算报表调整工作。
联系人:杨毅嵘 33372378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