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街道美丽家园物业达标奖励暂行办法
索取号:JF2300000-2020-007发布机构:北站街道标题:北站街道“美丽家园”物业达标奖励暂行办法文号:静北办〔2020〕5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20-04-30发布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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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站街道“美丽家园”物业达标奖励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家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北站街道物业管理水平,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关于“美丽家园”建设物业管理达标方案的指导意见》,对直管公房、系统房、售后房以及部分老商品房小区的物业公司实施“达标奖励”和“达标补贴”;根据《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静安区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垃圾分类奖励。就相关事宜订立本暂行办法:
一、总体要求
紧绕创新社会治理要求,以“美丽家园”建设为抓手,以打造宜居宜业的国际化社区为目标,通过强化属地管理、完善督导考核机制、改变奖励方式,形成“奖优罚劣”的竞争氛围,推动我街道物业管理规范化、市场化和持续化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王桢宇 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 杨 伟 北站街道社管办主任
组 员: 张清正 北站街道城管中队队长
薛 皓 北站街道市容所副所长
章振初 北站街道房管办科员
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北站街道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为物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物业达标奖励工作。
三、考核测评
1、考核周期: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2、考核内容:综合管理、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成效、垃圾分类、无违法行为、美丽家园工程质保期满后物业承担维修管理等内容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季度考核采取居委会、群众评价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市、区测评占25%,社管办、城管中队、市容所、房办综合分值占25%,第三方测评占25%,居委会评定占25%,各小区季度总分按三个月平均值计算。
年度考核依照区《“美丽家园”建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标工作测评方案》实施,同时听取街道、居委会的意见。
(1)群众评价:由各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结合实际服务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将评价报告报街道物业管理中心。
(2)实地核查:街道委托第三方通过现场查看和重点抽查等方式根据考核指标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打分)并监督核查。
4、考核等级:采用分级评价亮灯制。满分为100分,分4个等级,分别为:绿灯(80分及以上)、黄灯(70~79分)、橙灯( 60 ~ 69分)、红灯(60分以下)。
5、物业企业出现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亮红灯。
(1)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 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3) 造成社会严重负面影响的群体性不稳定事件且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4) 小区内出现新的违法搭建、群租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未及时有效劝阻制止,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街道及时报告;
(5) 小区垃圾分类不达标;
(6) 上级满意度测评、文明指数测评垃圾分类测评和各项检查应对不力,检查结果较差;
(7) 拒绝、阻扰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调查取证或者拒不配合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
(8)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被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9) 住宅小区的美丽家园项目质保期满后,拒绝承担维修和管理,推卸责任的。
6、考核结果及处理:每季度的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由房办落实相关单位整改。亮黄灯的对物业进行警告;亮橙灯、红灯的建议物业公司更换小区经理;每年两次亮红灯的建议业委会考虑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达标补贴及奖励
1、达标补贴:
街道对物业企业的成本进行核算,对老、旧、小、收费低的小区进行适当的补贴,使物业企业正常运转。按季度测评80分及以上(绿灯)发补贴的100%;70—79分(黄灯)发补贴的80%;60—69分(橙灯)发补贴的50%;60分以下不发。
2、达标奖励:
按季度测评90分及以上的发奖金的100%,本季度该小区经理奖励1000元;80—89分的发奖金的80%;80分以下不发。
五、垃圾分类奖励
1、奖励物业企业
检查得分 | 奖励经费(元) |
95-100分 | 2000 |
90-94分 | 1000 |
80-89分 | 0 |
80分以下 | 扣罚1000 |
(*垃圾分类每月80分以下的,扣罚1000元/每月,扣罚金额从当月达标补贴或达标奖励中支出;无补贴和奖励的小区,扣罚金额从下月垃圾分类奖励中支出。)
2、保洁员奖励
在市或区垃圾分类检查中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保洁员每人每月再嘉奖1000元,90(含90分)以上95分以下,保洁员每人每月再嘉奖500元,奖金按季度结算直接打给保洁员。
3、物业经理奖励
在市或区垃圾分类检查中连续三次95分以上(含95分),奖励物业经理1000元;连续三次90分以上(含95分)95分以下,奖励物业经理500元;全年测评排名综合第一名,视具体情况给予物业公司另行奖励。
4、建筑垃圾奖励
在市或区垃圾分类检查中得分90以上(含90分),每月100元的奖励。
六、奖励方式
采用申报制,物业服务企业需向北站街道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签订《2020年北站街道“美丽家园”物业达标奖励协议》。凡申报小区,按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提交《 “美丽家园”小区物业达标方案》向街道物管中心申报。经街道领导审核同意后,再由街道物业管理中心落实。
七、奖优罚劣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增强物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拟对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对不配合工作的物业公司或个人,社管办、城管中队、市容所、房办有权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况取消或扣除一定补贴及奖励金额。
各项奖励必须专款专用,物业公司、物业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挪作他用。如有发现违规使用,立即停发各项奖励补贴。
八、实施期限
《北站街道“美丽家园”物业达标奖励暂行办法》从2020年1 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北站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