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2018年部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索取号:JA7200000-2018-008发布机构:区公安分局标题:关于开展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2018年部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文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18-08-27发布日期: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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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2018年部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静安公安分局非领导职务和警员职务晋升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文件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晋升原则
坚持以警为本、公正公平、注重实绩、择优选升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鼓励先进、兼顾工作年限的原则;实行“个人积分”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市局核定的职数范围内进行。
二、适用范围
(一)非领导职务晋升
副处职干部、副处级以下民警晋升正处级、副处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
(二)警员职务晋升
二级警长以下警员晋升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三、晋升条件、资格
本次晋升工作中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8年9月30日。
四、晋升程序
(一)正处级(一级警长)晋升
1、确定推荐范围
截止至开展民主推荐之日,由政治处将符合任职年限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民主推荐范围,形成民主推荐名单。
2、组织民主推荐
召开分局民主推荐会,推荐会由分局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员、部门主要领导及民警代表参加,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提出建议人选
分局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市局政治部。
(二)副处级(二级警长)以下晋升
1、自主申报
符合晋升基本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个人申报表》,向所在部门提出晋升申请。
2、公示积分
符合晋升二级警长、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以下人员均应按照《静安公安分局非领导职务晋升及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晋升积分办法》计算个人积分。
各部门收到民警填报的《个人申报表》后,应认真审核,并对《个人申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复核并确认个人的累计积分,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累计积分情况将在各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中未发现有不符合晋升情形且对个人累计积分情况无异议的,方可进行民主推荐。公示完成后,各党(总)支部制作本部门的《申报人员积分情况汇总表》,与《个人申报表》一并报政治处。公示期间对个人累计积分有异议的,向本部门提出后,由政治处进行审核,并将在核定修改后再次进行公示。
3、民主推荐
(1)晋升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采用分局“一次推荐”的方法。政治处汇总申报人员名单后,召开由分局党委成员、调研员、部门主要领导及民警代表参加的分局层面民主推荐会进行推荐,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2)晋升二级警长的,采用部门与分局相结合的“二次推荐”方法。符合晋升二级警长条件且本人提出晋升申请的人员,均应纳入所在部门民主推荐的范围。部门推荐名额按照分局核定的额度进行,部门推荐出的晋升人员再参加分局的民主推荐。分局核定的额度将按照部门符合晋升人员的总数,按照一定的比例,由分局核定后另行下发。
(3)晋升三级警长、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采用“部门推荐、分局评定”的方法,部门推荐名额按照分局核定的额度进行。分局核定的额度将按照部门符合晋升人员的总数,按照一定的比例,由分局核定后另行下发。
各部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部门总人数的70%,人数较少的部门(40人及以下的),原则上应由全体人员参加。部门民主推荐率高于30%的方可作为部门推荐人选,对于仅有1名被推荐人选的部门,同意推荐的票数需达到或超过参加推荐人数的50%。各部门在积分与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综合民警的工作实绩和日常考核,按照分局核定的部门推荐数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推荐人选在本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经党(总)支部书记、计票人和监票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报分局政治处备案。民主推荐测评表由各党(总)支部留存备查。
分局民主推荐会由分局党委成员、调研员、部门主要领导及民警代表参加,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4、组织考察
(1)晋升二级警长、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政治处汇总民主推荐结果,综合积分因素,报分局党委研究,根据择优选升的原则,确定考察建议人选,报请市局政治部审核同意后组织考察。
(2)晋升三级警长、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由政治处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中排名靠后的一般不列为考察对象。
晋升二级警长警员职务、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考察建议人选需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根据市局政治部要求开展核实工作。
5、讨论决定
政治处综合推荐人选的个人积分、民主推荐以及组织考察等情况,产生晋升初步人选,报分局党委审核、审批。二级警长和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以上拟晋升人选须报市局政治部审批。
6、任前公示
拟晋升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未有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并报市局政治部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职级晋升关系民警的切身利益,要组织学习,加强宣传,确保每位相关民警知晓晋升工作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同时,政工部门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民警的监督。
二是领会精神,答疑解惑。部门领导要尽快熟悉晋升政策和操作程序,掌握工作要求和推进节奏,确保分局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工作中要注意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晋升工作的全过程,对模糊的认识和想法要加强教育宣传,把政策精神向民警解释说明清楚,切实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
三是精心组织,精细操作。此次职级晋升是市局警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进行推荐时,各部门要将符合任职年限条件且本人提出晋升申请的人员均纳入所在部门民主推荐的范围(包括不符合学历和执法勤务机构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要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履职成效明显的人员推荐出来,真正达到凝聚警心,鼓舞士气的效果。
六、本实施意见由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中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