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局稳步推进电子监察依法行政督察等工作
区监察局制定2011年行政监察立项意见,突出关键区域、关键项目和关键岗位,注重实时、全程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问责。一是推进电子监察建设。依托区电子政务联席会议平台,协调推进电子政务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对接;制定落实电子监察相关制度,明确电子监察系统操作要求和网上“二级监察”流程规定。二是实施依法行政督察。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行政部门为重点,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网上行政行为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严格问责。三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明确各类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监管程序,严禁工程违法转包和分包行为;督促落实工程监理的监管职责,不断强化职能部门行政监管力度。四是推进街道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加强对街道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银行账户、非税票据、资产清查、往来款项等工作的监管,提升街道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区府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