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2023年拖拉机报废注销公告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63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小型拖拉机注销(报废)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农厅函〔2020〕452号)规定,下列96台拖拉机达到强制报废注销年限(具体名单见***),现对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拖拉机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予以公告注销。请各拖拉机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拆解报废,并到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平桂大道1号D座102)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公告注销的拖拉机禁止继续使用,继续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拖拉机所有人负责。
特此公告
***:平桂区2023年达报废年限拖拉机名单(第三批)
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