蹇涛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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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编号:202300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营国用(2001)0106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蹇涛 | 土地使用权 | 朗池镇新北路15号 | 21.38m2 | 蹇涛于2003年将该房屋出售给吴解,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土地证未过户。吴解于2006年将房屋出售给李民忠、王国蓉,也只是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土地使用权未过户。现王国蓉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蹇涛、吴解均联系不上 |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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