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沐川县页岩气勘探开发配套钻井液暂存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沐川县页岩气勘探开发配套钻井液暂存
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四川碧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沐川县页岩气勘探开发配套钻井液暂存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选址在沐川县底堡乡花园村12组,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占地6***1m2,主要建设30个容积为78m3的重浆储备罐(油基22个,水基8个)及相关环保设施。不进行油基钻井液、水基钻井液的再生利用等其他处理。项目于2022年2月21日在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02-511129-04-01-574845】FGQB-0014号,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内容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 认真落实《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按要求开展***监测,确保各项允许排放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规模、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避免发生环境纠纷。
3.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做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确保渗透系数K≤1×10-10cm/s;储罐区、事故池区域做重点防渗,设置6m厚黏土层,确保透系数K≤10-7cm/s。初期雨水池、化粪池做一般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除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外,均做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4.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肥,不外排。营运期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沉淀,雨水池表面的浮油经收集后加入油基钻井液中回用,其余用作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肥。
5.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施工期要求现场围栏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规范管理,文明施工。营运期钻井液储存罐呼吸废气和卸料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6.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任意排放;建筑垃圾对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含油棉纱、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7.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并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的排放限值。营运期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减少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8.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是挥发性有机物:0.0183t/a,指标在全县的总量指标中调剂解决。
9. 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相关规定,在网上申报排污许可证。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次批复仅限《报告表》中确定的内容,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