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巧用四则运算法全力护航校园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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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扎实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县公安局紧扣“春季守护行动”和全市教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在校内上好“安全课”,在校门把好“安全关”,在校外守好“平安路”,巧用“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法,全面构建校园风险闭环管控新机制,实现今年以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零发生”。
一、善用“加法”,汇聚合力。高县公安局主动作为、多方协调,汇聚部门合力,形成校园周边交通治理协调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协调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印发了《全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公安、教育体育、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及各属地政府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二是统筹部门力量。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城管局在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规划限时停车点,共8处,有效解决校园门前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在校园周边交通路口设置了4个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离路口,1条单向通行道路,1个物理隔离交通路口,有效缓解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在4所中小学校门前设置护学岗4个,安排专人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负责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现象。
二、多用“减法”,提高效能。为应对各镇中小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车流量剧增,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高县公安局积极统筹各方力量,提升护学护校工作效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落实“一校一警”护校制度。13个派出所严格落实“一校一警”护校制度,落实定人、定点、定时、定责的护校制度,安排警力在上学、放学时段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劝导乱停乱放、超员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减少“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一校一策”护学制度。针对校园周边道路存在的痛点、难点,开展“一校一策”道路安全隐患整治。13个派出所全面掌握辖区学校学生出行时间及人数情况,落实“一校一策”护学制度。由学校落实校园门前值周或值日制度,安排教师、学校安保人员在上学、放学时段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协调13个镇交管办派专人参与上学、放学时段的护学行动,利用195个村级劝导站在上学、放学时段开展精准劝导,减少家长和学生的出行风险。
三、巧用“乘法”,精准宣传。依托“警校家”活动为载体,定期在家长微信群中推送违法典型、警示案例和交通安全提醒,精准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最大限度提升广大家长和师生的安全意识。一是开展“校内”宣传。选派优秀民警兼职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沉浸式”体验交警工作、“萌娃进警营”等主题宣教活动,通过“宣”“看”“做”多种方式,“一对一”“手把手”固化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各交管中队、派出所组织警力到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57场(次),指导各中小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家长会、主题班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58场(次),开设专栏114个。二是开展“校外”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父母及身边的人,用“乘法”实现宣传效益最大化。引导家长选择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杜绝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违法超员载人,代接代送他人子女的现象。各交管中队、派出所联合镇交管办在场镇街道、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宣传1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6条。充分利用195个行政村村组微信群、村村响大喇叭、劝导站小喇叭广泛宣传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违法超员载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在接送学生时自觉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超员载人。
四、惯用“除法”,消灭隐患。积极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全面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不规范等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排查道路安全风险。结合前期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民警以学校为中心,将排查范围向周边辐射,再次排查校园周边道路隐患及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及时发现1处安全隐患,5处交通安全设施缺损和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排查车辆安全隐患。组织民警对3家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对GPS动态监控系统情况再次检查,对2名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安全隐患“清零”,切实推动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由各派出所协同学校对35台长期在校园周边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了见面谈话,提升驾驶员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责令35名多次违法超员的三轮车驾驶员集中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责令40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抄写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撰稿人:彭万松,审核人:刘燕,审签人:丁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