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一起擅自砍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
近日,县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一起擅自砍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了解,执法人员在鄂陕大道供电公司附近例行巡查时发现,该路段一处的八棵行道树木有被砍伐的迹象。执法人员随即对附近的商户进行了走访调查。由于走访对象相互推诿,调查无果。于是执法人员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进行了取证,从而锁定了砍伐行道树的当事人,并找到了相关当事人,对其擅自砍伐园林树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相关当事人下达了《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相关当事人要对损坏的树木做好补救措施,确保后期不出现枯死现象。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和耐心解释,当事人认识到擅自砍伐行道树造成的不良影响及社会危害性,愿意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罚,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和补救。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经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执法人员表示,相关当事人擅自砍伐行道树的行为已经违反规定,属于破绿毁绿行为。“我们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查处中。”县城管执法局案件办理中心负责人说道。
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提醒市民,道路绿化带、行道树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市民应主动保绿护绿。当绿化树木影响商业经营时,可拨打2731977服务热线或直接与园林主管部门联系,园林主管部门将派人员察看现场,在保证树木和市民安全的前提下,对枯枝、杂枝、病枝等进行必要修剪,任何单位和个人切莫自行动手修剪树木。(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