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发电
发电单位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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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特提明电 北政办电〔2016〕18号 钦北机发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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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应急电〔2016〕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政应急电〔201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急办,自治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因强降雨天气引
发洪涝灾害等防范应对工作。特别是6月中旬以来,本轮强降雨天
气给我区带来的灾害影响比较严重,不容忽视。据广西气象台预
报:6月15日晚上,桂林、柳州、河池、百色、贺州、来宾等市及
南宁市北部的部分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并伴有
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我区其它地区有小到中雨,局部暴
雨。16日,贺州、来宾、贵港、梧州、南宁等市及桂林、柳州、
河池三市南部的部分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并伴
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我区其它地区有小到中雨,局部
暴雨。广西气象局于6月15日07时已将暴雨黄色预警更新为暴雨橙色预警,并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II级应急响应为II级应急响应。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于6月15日11时已将自治区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
各级应急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统一工作部署和专项预案要求,认真抓好汛期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气象、水利部门要加强沟通,规范、快速地发布暴雨、防汛预警信息。教育、国土、住建、交通、旅游、安监等职能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
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户外通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面向强降雨地区群众广泛宣传应急避险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能力,尽量避免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全力做好洪涝灾害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应急委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抓好汛期应急处置重点工作。重点关注重要水利设施安全、市政建设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地质灾害影响区域人畜安全、旅游景区景点游客安全、低洼道路桥涵交通安全、洪涝灾害引起的学校医院社区等人群聚集场所被困施救等方面的应急应对工作。各级应急办要积极主动,协调指导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洪防涝抢险救灾等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和民兵应急小分队的作用,做好灾害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民政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等应急准备工作。
三、加强舆情引导和新闻报道工作
各市、县要依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向当地新闻及网络媒体通报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客观报道各地齐心协力抓防汛,共同应对洪涝灾害工作等情况,发挥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各级政府应急办及应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客观统计上报灾情信息,避免信息数据不准和信息漏报、迟报等现象。自治区政府应急办将对汛期值守应急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抽查和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