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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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29日发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兴化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变更为高为。
2、“兴化市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陆分中心”法定表人变更为高为。
特此公告。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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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7:30: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