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招聘初级雇员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3月08日发表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广州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公开招聘1名初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会计岗1名。工作内容:负责区预算单位单位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处理会计账务;编制财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整理会计档案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的领导,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高;

  (2)具备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和大局观念;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2.资格条件

  (1)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

  (2)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45岁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合同年限及待遇

  1.合同年限

  本次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因政策原因未能续签合同的除外)。

  2.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黄埔区初级雇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2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3月2日上午9:00至3月7日下午16:00,考生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huangsh@gdd.gov.cn进行报名(考试咨询:池***,联系电话:020-82112012;黄***,联系电话:020-82112010)。

  2.资格初审

  招聘小组成员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与考试。

  (三)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根据资格初审结果确定。笔试方式、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以及综合文字分析能力。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1.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考生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才可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审查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位网);④近期彩色一寸照片;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书查验结果证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不适合聘用的,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按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池***,020-82112012)。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复查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六)从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用人单位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要求

  1.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p.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18:26:03重新编辑
坪地镇宝山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宝山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牛角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碧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竹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竹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六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石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石井村欧姆龙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沙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坪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龙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飞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宝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宝山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宝山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宝山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新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江岭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江岭竹园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沙博村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江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埔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千垛镇徐圩村(圩岸)流标水面对外发包公开招标公告
  2. 一季度我市外贸出口形势严峻3月份降幅收窄
  3.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20第01116号)
  4.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20第10048号)
  5. 人社局召开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推进会
  6.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20第01134号)
  7. 城中街道中山社区获评泰州市巾帼文明岗
  8. 江苏省兴化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拟对朱世军等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9. 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10. 叶冬华主持召开市党政联席会
  11. 海陵区2020年度租金补贴保障家庭名单公示
  12. 投入1536人次排查155万户48万人次疫
  13. 全市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召开
  14. 市领导督查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5. 2020年兴化市示范药店评定结果公示
  16. 体育杯第十届全国少年儿童国际象棋精英赛圆满落幕
  17. 市司法局148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自发开展暖企行动
  18. 我市4名同学获泰州第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
  19. 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志愿者服务岗前动员会
  20. 千垛镇房石水(石榴)鱼塘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1. 2020年7月29日30日人力资源市场网络招聘
  22.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20第2082号)
  2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22:03
  24. 兴化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
  25.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19第0616号)
  2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7. 兴化市慈善总会2020年审计报告
  28. 2020年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补充
  29. 方捷带队检查吾悦广场开业筹备情况和安全消防工作
  30. 兴化市人民医院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递补体
  31. 关于拟退还兴化市钢贸城地块商住开发项目(文旅紫薇府)主体土建安装工程
  32. 2021年4月28日29日招聘会信息汇总表
  33.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19第04142号)
  34. 关于拟退还唐刘学校小学部综合楼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35. 城西街道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再创佳绩
  36. 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江苏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
  37.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19第0609号)
  38. 市应急管理局竭力做到疫情联防联控和安全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39. 我市10家企业入选省两化融合贯标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40. 我市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竞赛成效初显
  41. 2019年兴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总成绩(公布表)
  42. 城中街道钟楼社区巾帼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获评市巾帼创业
  43. 刘剑波率队赴苏州市吴中区考察文旅项目
  44.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争创全面精品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学习交流会
  45. 关于2021年9月文达炫智新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养老护理员(初级)补贴
  46. 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
  47. 江苏省兴化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拟对陆德全等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48. 市卫健委召开卫健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4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52:19
  50. 加力加码高质量完成清收工作
  51. 泰州市人大来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52. 263办回访被曝光问题整改情况
  53. 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
  54. 千垛镇杨家大河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55.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19第01136号)
  56. 关于调整2020年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高中物理教师岗位
  57. 兴化市第六届创意创业大赛暨2020年创业典型评选活动主题征集评选结果的公
  58. 江苏省兴化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拟对周小勇等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59.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20第2095号)
  60. 兴化市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61. 市工信局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62.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63. 2021年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改造工程设计招标代理1
  64. 兴化市审计局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关于聘请专业人员参与跃进河西侧滨河路建设工
  65.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调研组来兴调研医保工作
  66. 关于公开征求兴化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67. 2020年海陵区初创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场地租金
  68. 叶冬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69. 致力三大转型给社会良好预期给群众更多信心
  70. 海陵区罡杨镇喜迎新春第一签6个项目总投资近1
  71. 市人社局四力援助就业创业
  72. 市政协坚持履职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73. 市政协主席走访卫健委
  74. 城区工业园区召开投资促进座谈会
  75.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20守护战疫下的浪漫
  76. 第五届荷文化旅游节开幕
  77. 我市召开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
  78. 兴化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公告
  79. 兴化市2020年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80. 我市圆满完成2020年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兴化考点工作
  81. 关于兴化付荣华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的公告
  82. 兴化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拟新审批民办幼儿园的公示
  83. 城建惠民行动实现安居苑雨污分流改造
  84. 中华文学基金会文学之乡考察组来兴考察交流
  85.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公示
  86. 九龙镇六步走助推书记项目出成效
  87.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情况公示(2020第01166号)
  88. 2021年度第一批拨付初始创业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的公示
  89. 市政协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90. 江苏省兴化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拟对戴玉国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91. 关于维修东方明珠东区5号楼1单元601屋顶的公示
  92. 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1次会议召开
  93. 关于兴化香葱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受理公示
  94. 关于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95. 住建局在文明创建中勇当前锋
  96. 启动征收土地公告兴征启告2021第004号
  97. 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协调联动中心把服务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
  98.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会议进一步布置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99. 市工信局三突出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00. 市人大聚焦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