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院校、社会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更新调整来宾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的公告》、《关于印发<合山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等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培训机构的监管,经研究,决定对申请在我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
二、备案范围
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在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来宾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
三、备案材料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2份(***1);
(二)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1份;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2);
(四)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1份(***3);
(五)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清单1份(***4)。
四、备案流程
(一)提出申请。请符合条件并且有意愿承办我市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于2023年2月1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备案材料至市人社局职就股进行申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二)公示公开。经审核评估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名单。
(三)签订协议。市人社部门与确定的备案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要求
(一)支持广西辖区范围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备案承担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机构须在许可专业范围内开展培训,不得超范围组织培训。
(三)能够按照实际收费情况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
(四)服从市人社部门管理,按市人社部门要求开展培训。
(五)培训机构需保存纸质培训资料至少5年,不得遗失或损毁。
(六)培训课程设置要按有关要求安排有美丽乡村、语言文字应用、职业道德、禁毒、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预防艾滋病、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相关知识和内容,累计不少2个课时(不计入工种学时)。
(七)培训机构应向培训对象提供企业用工信息,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做好登记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期培训班必须为培训对象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
(八)具有熟练操作使用广西数智人社系统有关职业培训模块的人员,并按要求及时录入相关培训信息。
(九)培训机构负责对其开展培训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十)能够履行政府培训补贴条件、标准和申领程序等告知的义务。
(十一)培训机构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备案:
1.超过年检期限的;
2.发现有利用各种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的;
3.发现有乱收费或其他违规违法情况拒不整改的;
4.上年度在本市开展培训业务,教学管理混乱、师资力量欠缺、教学设备不全、教学质量低下、不按要求及时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
5.应当取消培训资格的其他情形。
(十二)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如有变化,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市人社局。
(十三)培训机构要按照备案的师资进行培训,如师资有变化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市人社局。
六、日常监督管理
通过备案的培训机构,必须依照同意开展的培训职业(工种、项目)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中途需调整培训职业(工种、项目)的,须报准后方可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培训机构在本市辖区内开展培训业务的资格:
1.当年度被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的;
2.年内连续6个月未开展培训业务的;
3.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4.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6.未按要求履行培训协议的;
7.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合山市人社局职就股,联系人:梁郁丽,联系电话:0772-8912976,电子邮箱:hssrsjzjg@163.com,联系地址:合山市人民中路505号5楼。
***:1.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
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3.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
4.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清单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