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栖霞区住宅小区星级评比结果公示
2022年度栖霞区住宅小区星级评比结果公示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栖政字〔2014〕230号)、《关于印发〈栖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能补贴、星级评比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栖物委字〔2018〕3号)相关文件精神,经过一年来的实践,住建局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住宅小区星级评比及效能补贴工作,现将评选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1日
二、申报星级评比的物业服务企业对评比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街道物业办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将陈述材料原件送至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若对评比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星级评比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栖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联系地址:文苑路118号仙林政务服务中心北3楼8区住建局,邮编:210046;联系电话:025-85300367。
栖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