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洪江在廊坊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摘登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廊坊实践,推动人大工作在守正中发展、在创新中加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展现人大作为。
坚定思想政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跟进学习******系列***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1次,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7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落地生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重大会议组织筹备、立法计划实施、重要监督项目推进等向市委请示报告36次。坚决贯彻省、市委人事意图,先后召开市八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完成市长补选和49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6人次。
助推重大决策落实。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围绕省、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助力全市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积极投身联防联控、捐款捐物、复工复产等项工作。强化全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及时就4所大型医疗卫生机构、廊坊临空经济区建设等五次作出财政预算调整决定。坚决执行省市委决定,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圆满完成参与省委巡视、推动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督导安全生产以及疫情防控包联乡镇、高校、建筑工地等任务。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计划制定、监督项目筛选、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和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全市311个代表联络站、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委会、专家库的作用,收集汇总意见、建议577条,聚焦群众关切、反映群众心声,确保人大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邀请来自企业和基层的人大代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问询和答疑,推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强化需求导向,发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把握新时代立法需求,着力推动地方立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优先安排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不断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持续优化立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急需先立”原则制定完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根据立法工作形势变化,进一步规范立法编制工作,修订立法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制度。承办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协调会议,参与修订完善关于协同推进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决定,为推进京津冀立法机制区域协同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小切口”“小快灵”,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进程。制定出台《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今年3月1日起实施,成为河北省首部由设区市制定的该领域地方性法规。起草、报批《廊坊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特别提出促进京津廊和省内跨区域志愿服务协作。起草、初审《廊坊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就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控救治等方面作出规范,助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启动《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调研,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有法可依。
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制定出台备案审查专家人才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专家人才的智力资源优势。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人大工委间横向联合审查机制,持续加大审查纠正力度。加强县级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深入10个县(市、区)开展备案审查点评式调研。一年来,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3件。
三、增强监督质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注重打好监督“组合拳”,着力推动解决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32项,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35次。
聚焦联动监督。深入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将五项联动监督和“6+1”联动监督“回头看”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强化问题导向,统筹工作力量,把握关键步骤,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代表培训、查阅台账、座谈交流、实地检查、会议审议等各环节任务。全市各级累计参与代表达1100余人次,共检查重点点位320余个,提出意见建议181条。在对联动监督工作逐项开展满意度测评中,“较好”以上档次达到95.6%。
聚焦经济提质增效。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审议2022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支持市政府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审议2021年度财政决算、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及问题整改报告,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两次听取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汇报,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开展开发区能级提升专题调研,围绕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聚焦民生社会发展。票决实施10项民生实事项目,全程***,定期督导,年底进行满意度测评,所有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助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关注公众生命健康权益,开展《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进全市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检查《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落实国家稳市场主体、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审议市政府加强就业促进工作的报告。助力更好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调研。
聚焦生态和“三农”建设。严格落实“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新要求,针对突出问题,把握监督重点,审议市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开展《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助力“水润廊坊”建设,开展河道治理视察工作,推进“河长制”落实和河道水系生态修复。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现代都市农业和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专题调研、全市乡村建设情况视察,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聚焦监察司法监督。着眼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廊坊、法治廊坊,审议市政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分别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助力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决定》执法检查。开展全市检察院系统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发挥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各位代表既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我们推动工作的坚实基础和坚强保障。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强化服务保障,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强化联系工作机制。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62批次、2000余人次。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层次和内容,通过邀请列席会议、发送文件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在持续抓好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各地在管好、用好上下功夫,不断发挥代表履职平台作用。
强化履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及时解决代表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分四期培训代表600余人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了解掌握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任务要求,不断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代表履职档案,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强化建议办理机制。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抓手,坚持和完善办前会商、办中沟通、办后反馈的办理工作机制,65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实现按时办复率、规范化率、走访率和满意率四个“百分之百”。针对12名代表提出的“加强停车场建设,加快解决交通堵塞问题”,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主城区53个治理节点,从出台停车场管理办法、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搭建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等方面入手,积极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彰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五、锚定“四个机关”,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本质属性和职责使命,是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夯实依法履职的工作基础。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监督,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效管理使用人大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严格落实“双报到”机制,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机关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率达100%。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常委会素质提升机制,加强前瞻性研究和创新性探索,持续提升调研水平、审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成立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持续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持续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工作协同,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坚决一点、快一点”的工作要求,用足用好“四个干”工作法和“四色管理法”,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机关营造担当尽责、务实进取的干事风气。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改进调研方式,开展深度调研,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责任分解、***督查、及时通报制度,推动各项履职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
2023年的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对标对表省、市委全会以及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快地方立法进度、加大监督工作强度、拓展代表履职广度,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廊坊新篇章中彰显人大制度功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人大新作为。坚持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进一步筑牢政治根基、砥砺政治品格、淬炼政治定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以奔跑的状态抓落实、促发展,在22个中国式现代化廊坊场景中展示人大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积极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工作凝聚力。
聚焦以良法促善治,在推进高质量立法上迈出新步伐。紧紧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加强精细化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引领性、及时性和精准性。针对解决改革攻坚中的实际问题,加快餐余垃圾利用、医院秩序、机构养老、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立法决策同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拓宽立法思路,丰富立法形式,提升立法水平,统筹有序做好立法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上彰显新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在推动“实体为本、项目为王、制造当家、物流先行”等工作中,紧盯高质量发展的堵点、改革攻坚的难点、群众意见集中的热点,用好用活监督形式和监督成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呈现新气象。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代表培训,强化代表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改进代表活动组织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完善代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和程序,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展民意表达的平台载体,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对标新定位新要求,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中开创新局面。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创新观念、进取观念,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善于抓住重大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准”作风,着力锻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