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州区2019年7月2020年6月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
针对《玉州区2019年7月-2020年6月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存在问题:针对内容为“其它需要反映的情况第2点‘南流江流域干支流断面水质部分未达标:根据《玉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流江流域(玉林段)监测水质情况的通报》的反馈结果显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玉州区南流江流域干支流共4个断面,水质超标涉及4个镇街。其中,南江街道叉江断面2020年1月、4月、5月、6月水质超标,城西街道清湾江下游断面2020年2月、4月水质超标,仁东镇支流断面2020年2月、4月水质超标,大塘镇支流断面4月水质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说明:1.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20年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玉林市考核玉州区南流江流域的四个断面,即叉江、仁东镇支流、清湾江下游和大塘镇支流的年度考核是以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IV类为评价标准,并不是以单月是否达标作为评价标准。2.根据《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流江流2020年12月份监测水质情况的通报》,考核玉州区的四个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2020年水质目标要求,即叉江和仁东镇支流断面水质年均值均达到IV类,清湾江下游和大塘镇支流断面水质年均值均达到III类。
玉林市玉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