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刘雪峰等同志市场主体登记审核员资格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的通知》(桂市监发〔2018〕23号)和《陆川县工商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审核合一”办法》(陆工商发〔2018〕21号)的规定,经考核,现认定:
1.刘雪峰同志市场主体登记审核员资格,行使二级审核员职权。
2.丘湘云、陈连宁、吕科、钟建渠、叶贵球、吕广其同志市场主体登记审核员资格,行使三级审核员职权。
3.各委托登记发照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登记人员市场主体登记审核员资格,行使三级审核员职权(审核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迁入、迁出、备案、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具体名单如下:
温泉所:戚茂泉、李卫红、温游、吴华武
古城所:伍志翔
九洲所:李小阳、高玲
城北所:张维明、谢雪梅
城关所:林金强、李翠、黎云瑜
大桥所:张铁辉、宋文旺、李雪秋
横山所:刘松
乌石所:徐岳
月垌所:赖威
滩面所:甘荣勇
良田所:池其昌
清湖所:陈义
米场所:田易鑫、甘宝文
沙坡所:谢韩、林欧萍
沙湖所:黄良、卢维、罗红梅
马坡所:龚海敏、余祖微、吕婷
珊罗所:李超甲、杨蓓莉、黄泓翔
平乐所:马振欢、李涛、庞坚
《关于认定刘雪峰等同志市场主体登记审核员资格的通知》(陆工商发[2018]22号)、《关于认定李翠等同志市场主体登记审核员资格的通知》(陆工商发[2018]37号)同时废止。
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