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湖北春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二期项目商品房网签合同的公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2021)鄂1182刑初249号刑事判决书,湖北春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炎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武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追缴违法所得包括“湖北春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二期项目A栋、B栋、C栋(均系在建工程)”资产。现因后期依法处置需要,需对丽江二期项目A栋、B栋、C栋原网签合同全部依法予以撤销解除。住建部门依法撤销解除网签后,丽江二期的还建户和经相关程序依法认定的真实购房户需重新办理网签备案。
特此公告!
依法处置丽江二期项目非法集资案件专案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