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自然资源局召开那坡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260号)的要求,那坡县组织开展了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那坡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举行召开那坡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那坡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那坡县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初步成果
四、听证会代表
1.由县自然资源局邀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代表;
2.那坡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个人及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条件
凡户籍在那坡县年满18周岁公民、注册登记在那坡县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六、申请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22年11月7日前向那坡县自然资源局征地办公室提出申请;
2.报名要求: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正本。
3. 那坡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将在申请人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七、其他事项
1.参加听证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符合那坡县新冠肺炎防疫相关要求。
2.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权对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记录。
4.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5.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丽华
联系电话:0776-6805583
那坡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