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饱含温度平桂区法院干警李永慧荣获全区优秀法官称号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平桂区人民法院干警李永慧荣获“全区优秀法官”称号。
图为平桂区法院干警李永慧荣获“全区优秀法官”称号(右四)。
李永慧,现任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11年来,李永慧在岗位上默默付出,先后获得“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个人”“2019年度全市法院先进个人”“2020年度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贺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度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厚积薄发,贵在坚守
学无止境,只要有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发布,李永慧就第一时间钻研学习,并将司法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以便应对各类案件。
依托“永慧工作室”平台,李永慧从扩大案件类型、案件标的上大胆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不断简化立案程序,实现1小时分流、7日内开庭;简化庭审方式,开启“一人开庭”模式,把庭审用时控制在15分钟内;简化裁判文书,从拟稿到发出仅用时10分钟。贺州市首份令状式判决书,就出自她手。
这些工作创新,离不开李永慧扎实的法律功底,她厚积薄发,将积累的知识转化为审判工作的“能量”,极大提高办案效率,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公正为民,恪尽职守
李永慧说:“很多人是第一次打官司,对法律和诉讼流程不甚了解,我作为法官,应当尽最大努力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自己成为值得群众信赖的人。”
司法为民,不仅是一句口号,而应是实实在在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李永慧主办各类民商事案件1396件,结案1373件,调解305件,撤诉272件,结案率为97.80%,所审结案件无超审限、发回重审、申诉、上访、缠访或矛盾激化情形。
在邓某等17名农民工起诉凤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永慧本着司法为民原则,从当事人角度考虑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问题,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多元化解。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批案件从调解成功到司法确认仅用2个小时。李永慧用实际行动证明司法也有温度,定纷止争为民解忧,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清心净己,以廉自守
李永慧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恪守人格底线,从不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做到不拿当事人的一针一线,廉洁自律,秉公办案。
在黎某诉桂林某建设公司、江某等合同纠纷一案中,黎某的爱人朱某代其参加诉讼。因是第一次打官司,朱某主观地认为官司可能会输。庭后,李永慧便及时向朱某进行相应的法律释明。朱某为表感激想请李永慧吃饭,李永慧严词拒绝:“法官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办案,不是讲关系请吃饭和送礼的。和你说明法律相关规定也是我的职责所在。”
民事法官接触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但李永慧认为,这些小案子才能真正接触老百姓,感受到他们的喜怒哀乐,真正为他们做实事,能从事审判工作是一种幸福,能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是一种快乐,更是她争当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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