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贺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互联网+医保”发展,着力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现就做好我县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21年12月底,各乡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本乡镇参保人数的70%。
(二)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确保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稳步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做好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宣传工作,并将本通知下达到各村,落实各村联络员,协助支付宝公司做好入户激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本乡镇参保人数70%的目标任务,让广大参保群众更好地享受医保电子凭证带来的便利。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运用医保电子凭证开展结算工作,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宣传和推广;在收费窗口处和宣传栏摆放(张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教程,收费人员应熟悉掌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方式;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应协调好所辖村医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新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应及时向支付宝方申请宣传资料和配置扫码设备,在实现刷卡结算同时同步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功能。
富川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富川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