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阳街道国有资产转让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就其国有资产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委托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2项目名称:溧水区永阳街道国有资产转让
1.3转让方: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1.4挂牌起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7日
1.5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00时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6标点预展:
预展期限:挂牌期间(工作日内)可预约现场察看出让标的情况(请提前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预约)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8转让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出价最高者确认为受让方。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共2处地块上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32930.49㎡(转让资产明细详见资产清单)。
(2)本次转让标的权证办理情况: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无产权证。
(3)标的资产性状以现状为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3、资产价值情况
3.1 标的评估值(万元):42438.134
4、转让条件
4.1 挂牌价格(万元) :42438.134
4.2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4.3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4.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为法人企业,不得采取委托方式参与报名。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确定入驻项目,入驻项目需符合永阳街道产业定位。
4.5其他要求: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的承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保证金条款
5.1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交易保证金300万元。
5.2保证金交纳截止期限:
(1)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税号:1132***********177,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34号;电话:025-56215040,开户行:农行溧水永阳支行,账号:10-128***********5 )(需从意向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账户中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财政部门确认资金到账后,办理相关手续;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5.3保证金处置:
(1)保证金处置: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保证金转抵交易价款,成交价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受让方需另行补足;
(2)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需另行赔偿:
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②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③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拒绝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的。④提供虚假资料的;⑤存在恶意报价行为的;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⑦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名材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表。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
(3)提供转让方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详见4.4条);
(4)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34号办理报名手续。
7、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意向受让方做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3)意向受让方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质量无异议。
8、联系方式
转让方: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春龙
联系电话:177****254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