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策举措学习落实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
10月31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业务一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通知》是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的针对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的专项文件。文件从规范招标行为、遏制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强加评标专家管理、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对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等五个招投标主体的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和相关举措。
科室通过逐条逐句研读、对照法律法规深学、学习专家解读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我省关于招投标政策的最新导向,为谋划我区招投标领域工作新的思路措施进一步打牢政策基础。
下一步,中心将以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进一步强化我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自律意识,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推动我区招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