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全面完成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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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14日发表
2022年9月29日,屏山县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屏山县财政局于2022年10月9日制发《关于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的批复》,全面完成了8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部门决算批复工作,批复率达100%,资金范围涵盖财政拨款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全部财政性资金。
一是明确要求各部门自财政部门决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对下属预算单位批复决算,实现部门决算批复向二级预算单位延伸。
二是加强决算批复信息质量,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是明确要求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按规定要求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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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23:23: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