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为落实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等9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精神,按照《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告》要求和《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化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连山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行动要求各单位要针对疫情防控中 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主次干道卫 生死角、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 部、农贸市场、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 的薄弱环节,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和“脏、乱、差”问题,重点开展道路清洁、垃圾清运、小广告清理、“小菜 园”治理、违建拆除等集中行动。
针对社区(小区)、乡村、市场等重点场所,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社区(小区)环境清理行动,充分发挥物业、居委会作用,确保有专人负责,配备足够垃圾回收设施,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对楼道、电梯、垃圾回收点等重点部位定时清洁消毒,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开展村庄 清洁行动,农村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集 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三堆”、“五边”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开展市场环境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管理,以集贸(农贸)市场、马路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及时密闭收运垃圾。要发动商户自觉主动清理摊位及周边卫生,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重点清理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绿化 带内、建筑工地、破旧厂房、拆迁地块积 存的陈旧垃圾,闲置空地及时补植复绿 或妥善处理。
4月10日前完成准备发动,各单位根据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 作重点、确定工作目标、指定具体责任人。
5月底前完成全面实施,各单位按 照计划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针对重点难点部位要开展集中联合行动,主动对接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区营造浓厚氛围。
6月上旬完成成果验收,区创城办督察组将会对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创城领导小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