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金鑫报道 6月24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晓霞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平、孙永兴、王连民及委员共30人参加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文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福茂,副市长刘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德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郇义海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人选张贵昌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军生辞去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何志勇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何志勇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李延超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张明谦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何志勇带领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山水库PPP项目补充协议重大事项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葫芦岛市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开展非法采运砂石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依法加强债务管理,不断完善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我市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山水库PPP项目监督管理与绩效考核,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要把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起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要不断强化非法采运砂石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增强工作合力,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深入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葫芦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护航。
责任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