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妇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9日至9月23日,第五巡察组对县妇联进行了巡察。11月28日,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中好人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涉及谈话的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全面肯定,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无任何批评意见,问卷测评满意率100%,民主评议党员只讲成绩不提缺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好人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自我剖析对照,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在2019年12月5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何亚秋主席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分别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五个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上所有党员干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指出自我及他人存在的不足,共提出批评意见16条,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儿童工作的调研指导不经常,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巡察调研发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存在管理不到位,开展活动频次少、使用效率低、功能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长期无人管理,很少开展活动,石佛乡梅杖子村妇女儿童之家、王宝营子乡城子沟村妇女儿童之家每月只开展一次活动。县妇联针对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儿童工作的调研指导工作不经常,掌握情况不及时、不全面,解决问题措施不得力,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儿童工作的调查研究,将调研活动常态化。县妇联通过调研表撰写了题为《关于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通过调查研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各妇女儿童之家的管理,安排1名妇联干部和1名公益岗管理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正在积极协调市、县有关部门呢为妇女儿童之家配备专职辅导员,以彻底解决管理人员不足问题。要求各乡镇妇女儿童之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并每季度上报活动信息,包括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为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之家得到有效利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建昌县2020年春节联欢晚会”,推荐的少儿舞蹈和瑜伽节目深受好评。通过招募巾帼志愿者,积极为妇女儿童之家协调培训教师,组织8所妇女儿童之家开展“妇女儿童之家心理团训”活动,利用妇女儿童之家开展“经典永流传 快乐过大年——‘把爱带回家’万人结对寒假特别行动”,号召爱心人士关爱留守儿童;小德营子妇女儿童之家的手工培训、汤神庙妇女儿童之家的“我对祖国说”等活动受到市妇联好评。
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视不够,用功不足,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党员干部对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重视不够,用功不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领悟不深,无法做到以知促行。没有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基本法规,党员干部学习不自觉、不系统、不全面,熟知度不高,无法做到知行合一。两位班子成员不知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和总目标,一名党员干部不清楚“两个维护”的基本概念,一名党员干部不清楚“两准则四条例”的具体内容。
整改措施:已经制定新的学习计划,统一了学习笔记,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保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何亚秋负总责,组宣部长杨光具体负责,确保学习质量。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借助“学习强国”、“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两准则四条例”等进行补充学习,努力提高妇联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四)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妇联党支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制没有形成。县妇联班子成员2017、2018两个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未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整改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定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每半年形成一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党支部书记作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并安排挂职副主席解难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了对妇联组织妇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主席何亚秋、副主席张淑英在述职报告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专项内容,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五)关于“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16年县妇联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未制定换届选举办法,无上一届支部书记的工作报告,无新当选支部书记表态发言,无换届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2019年支部换届严格遵守换届期限,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制定选举办法,选好监计票人,由上一届支部书记高东红做了工作报告,并作为新当选支部书记做了表态发言,并按流程向县直机关工委上报换届请示和选举结果,做好了会议记录、选票等材料存档。今后将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2019年末,由于工作需要,高东红同志调离,经改选,现任妇联主席何亚秋同志为支部书记,相关材料归档完备。
完成时限:已整改
(六)关于“县妇联党组织对退休党员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退休党员既没有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又不参加支部的组织活动,不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县妇联党支部两名退休党员离于组织之外,未履行党员义务,成为“形式党员”。
整改措施:加强了对退休党员的管理,通过对退休党员思想教育,两名退休党员已于2019年12月如数补交了2016-2019年所欠党费,合计791元,并已上交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七)关于“‘三会一课’不经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13年-2015年县妇联党支部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上党课活动。2013年以来的支部活动未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16、2017两个年度的支部大会(因为党员少未成立党小组)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7、2018两个年度支部活动的相关记录不完整。
整改措施:规范“三会一课”并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2019年第四季度召开4次支部党员大会,10月4日支部书记高东红讲了一堂题为《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的党课, 2019年12月5日何亚秋主持召开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16条,8名党员参加民主评议。
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八)关于“县妇联执行换届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上一届县妇联换届是在2011年9月,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应于2016年进行换届,但至今没有开展换届工作,超期3年有余。
整改措施:2019年11月15日,县妇联分别向市妇联、建昌县委、县委组织部做了《关于筹备召开建昌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并于2019年12月18日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举行了换届工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妇联领导班子,圆满完成大会议程。
完成时限:已整改。
(九)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干部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力,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把手仍在分管财务。
整改措施: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镜鉴》等警示教育片,注重反面典型教育;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纠正;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不再分管财务,由副主席张淑英分管财务工作。
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十)关于“县妇联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固定资产不入账、白条子入账等现象仍然存在。2015年4月购入价值2860元电脑1台,未入固定资产账;2014-2018年白条子入账涉及金额5950元。
整改措施: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入账,并积极整改白条子入账问题,今后工作中加强监督,杜绝固定资产不入账,白条子入账现象发生。
完成时限:已整改,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9-7710193;电子邮箱abc042****0193@163.com。
中共建昌县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