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斐然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2015年,高平市环保工作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强力推进治污减排为主线,以落实高平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及环保重点工作计划》为抓手,认真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突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保持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按照晋城市和高平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及环保重点工作计划》的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对城市道路、生产(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整治力度,狠抓企业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一年来,高平市有8家企业列入晋城市工业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工程,除三甲炼焦停产外,其余7家企业全部分别完成了烧结机颗粒物、氮氧化物和废气治理达新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共报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984辆,对16363辆机动车进行了尾气检测,环保合格证发放率为98%;实施淘汰了22台燃煤锅炉;督促城市建成区规模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城市道路、生产(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抑制。按照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二级以上天数为254天(其中:一级天数为17天),同比增加33天,为全市居民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
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全面促进水质进一步改善。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防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和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的违法行为;强化了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使污水处理厂做到了生产组织有序,运行操作规范,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全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防护措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化验分析工作,对周边污染源进行了全覆盖、无缝隙的排查和整治,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规范了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对全市6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定期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特别是加大了对丹河流域已经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长平煤矿、伯方煤矿等16家企业的监督管理,实行了专人负责、定点监管、全天候环境现场监察。随着治理力度加大,丹河出境高平河西断面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量均值持续下降,全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确保了全市饮用水水质安全。
狠抓污染减排,全力做好排污总量控制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2015年6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总量进行了层层分解;对伯方煤矿新建小沟掌回风立井等7个项目下达了总量批复;对野川煤矿、星昶食品、景腾建筑材料、坤通物资贸易等13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对三甲联正达石灰岩矿等8家企业核发了临时排污许可证。二是完成了晋城市政府下达的维高水泥、晋丰煤化、晋煤天源3个工业源的烟气脱硝治理工程、炉外脱硫治理工程和金茂养殖、东山养殖、向荣牧业、裕丰轩猪场4个农业源的沼气工程建设,使2015年的7个减排项目全部得到了落实;同时还对泫氏实业和维高水泥的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三是依法狠抓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关,提高了建设项目准入门槛。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全市环境安全。按照环境监测工作要求,完成了大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例行监测工作,完成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和环评监测工作。依据新《环保法》和市政府编制出台的《环境违法行为分类处置方案》,对87起环境违法行为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对新胜肉类等62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20家小铸造企业进行了关停,对25家企业下达了督办通知书,对7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加强对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全市7家用源单位的53枚放射源和17家医用射线强化了日常监管,确保了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加大环境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上级转办环境污染案件82件,受理和处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5件,受理率和处理率均达100%,确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实现了全市环境安全无事故。 (张浩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