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启动
11月28日,陵川县召开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会议,全面启动和部署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县领导刘鲜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工作的最基层阵地,是农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最基本的提供者,实施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在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以采购价直接销售,即零差率销售。实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有力措施,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促进村卫生室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从2011年12月1日起,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山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范围内品种,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刘鲜红在讲话中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要吃透文件精神,强化工作责任,把握重点难点,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稳妥推进,让医改成果惠及全县广大群众,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保障水平、建设和谐陵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