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针对近期***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通报聚集性病例增多和广州、甘肃等地出现湖北持绿码人员陆续确诊的情况,为保障湖北来陵返陵人员和家人及周围人的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从4月1日起,湖北来陵返陵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二、严格来陵返陵申报制度。湖北来陵返陵人员抵陵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社区)申报人员姓名、来陵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来陵后,按照单人单间等规定居家隔离,由县防控办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核酸采样,24小时内出结果。若结果为阴性,解除隔离,实施14天健康监测;若结果为阳性,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执行健康监测。湖北来陵返陵人员在14天健康监测期内,非必要不外出,禁止参加聚集聚会。
四、严格村(社区)卡点管理。全县村(社区)在入口设专门卡点,严格实行湖北等外省来陵返陵人员信息登记,建立台账。认真执行健康码核验,若“健康码”为“绿码”,实施14天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并记录;若“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五、严格流动人员管理。属地乡镇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宾馆、酒店湖北来陵返陵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宾馆、酒店法人责任,出租屋的房东、村(社区)责任,宣传引导入住、租住人员、房东主动报告,并建立台账实行日报。
六、严格执行网格化排查管理和户长负责制。动态排查湖北来陵返陵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随时报告”工作制度。
欢迎广大城乡居民举报湖北来陵返陵人员不及时报告登记信息,隐瞒旅居史者,查实后,县防控办将对首位举报者奖励500元。
陵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56--6208399
陵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