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对县城建筑垃圾实行集中处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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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环境,持续推进“五城联创”,彻底解决“垃圾围城”现象。按照县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3月16日起,对县城建筑垃圾实行集中处置。凡大型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必须运往北四渠建筑垃圾场,小型车辆(三轮车)必须将建筑垃圾运至过境路新客运中心对面的建筑垃圾中转站。从通告知日起,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巡逻力度,发现在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将依照《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207141
陵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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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4:40: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