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关于村办游泳池修建拱顶工程招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结合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游泳池修建拱顶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建设内容为游泳池修建拱顶建设,质量要求符合验收标准。招标人为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项目总投资 30 万元。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自筹
二、招标内容:游泳池修建拱顶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采取委托招标代理方式,本次招标委托六泉乡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代理招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有建造师资质。
2、不具备第1项条件的,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以上的施工队伍。负责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且质量合格以上的。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企业,或同一施工队的不同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计划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10月5日,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时,开标地点六泉乡小型工程招投标中心。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投标人代表和邀请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
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七、公示、备案、查询、监督
1、评标结果在晋城市陵川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方案,招标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报告和定标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过程将由陵川县六泉乡纪检委监督。招标过程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