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陈永奇任阳泉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月8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市人大主任刘高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国、刘兆林、吴丽萍、孙金明、吕昌政、刘志强,市人大秘书长唐麟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陈永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旭明,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定武,市政协副主席曹凯民列席会议。刘高官主持预备会议,刘志强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兆林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李定武作有关人事变动情况的说明。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李栋梁辞去阳泉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请求,表决通过了陈永奇任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会上,陈永奇作了供职发言。
陈永奇同志基本情况
陈永奇, 1967年出生,山西怀仁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十届省委委员。
参加工作后,历任大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干事,中共山西省委政研室工业处主任科员、工业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财贸处处长、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9年4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研究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2011年1月任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研究室主任;同年3月任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同年5月兼任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2月任中共阳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