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认定公告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23602 | 分类: | 其他;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9-01 | ||
标题: | 枣阳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认定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2-09-01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枣阳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
2.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有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
3.有教学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具备必要的农业教学及实践条件;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有经过培训并入省级师资库1-2人;
5.志愿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二、培训机构认定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原则,择优认定枣阳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三、培训机构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3.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4.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和财务制度;
5.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师资队伍名单、教学场地和教学实训基地照片;
6.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1、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原则、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2、自愿申报认定的培训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3、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培训机构申请后,组织培训机构认定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需上报枣阳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9月5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所有申报资料请用文件袋密封。
联系人:琚 成 联系电话:6222823
地 址:中兴大道政府综合大楼枣阳市农业农村局411室
***:《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二0二二年九月一日
***: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