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减半预收诉讼费获群众点赞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持续深入开展,我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创新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打官司要交纳诉讼费,没想到法院在立案时按照简易程序减半预收诉讼费,减轻了我的负担。”在平城区法院立案大厅,一名当事人顺利办理了立案和二维码预收诉讼费交款手续时说。以往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交纳每个案件的全部受理费。案件受理后,法院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分普通程序及简易程序两种程度办理。而根据规定,按简易程序审理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只收取一半受理费。现实中,基层人民法院所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5%的争议不大且事实清楚,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当一部分案件又能在审理中达成协议而以调解方式结案,即意味着这些案件在案件审结后要办理退费手续。而在办理退费手续时,需当事人提供许多材料等,手续繁琐,有的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还需多次往返,引起群众不满。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针对案件当事人“跑路多、退费难”问题,进一步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出台了《关于民事案件优化繁简分流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工作规定(试行)》,推出诉讼费减半预交制度,在全市10个基层法院同步实施。规定要求,从5月8日起,在立案阶段,除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均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并分流,减半预收案件受理费。审理阶段,对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由承办法官计算诉讼费并通知当事人足额补交。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当事人可通过现金、POS机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交费。截至目前,全市基层法院按简易程序共减半收取诉讼费立案660件,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群众纷纷点赞。
“诉讼费减半预收制度”的推出是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堵点痛点,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在进一步细化的基础上推出涉及立案、审判、执行方面工作20项便民利民举措,确保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