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征收执行新标准
居民收费每吨0.95元非居民收费每吨1.40元
记者1月17日从市供排水集团获悉,按照我市污水处理费调整政策,将按自来水抄见水量执行新标准。该集团已调整收费系统,做好统一代收代征准备,并将收缴污水处理费足额上缴市财政专户。
为落实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规定和征收标准,建立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经相关部门研究,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此次调价,将污水处理费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两类。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包括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单位和个人,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吨0.95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包括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特种用水价格的用水户,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吨1.40元。
按照大同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大同市城市范围内凡取用城市供水企业、自备水井、水库等水源的用水户,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居民均应按照用水数量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下月将是污水处理费调整后用水户的首次交费,市供排水集团在新政策执行前,一方面对收费系统进行了统一测试调整,积极做好各项收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各小区,发放调整污水处理费政策文件,让用水户了解政策内容,尽最大努力确保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