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广州对口帮扶仙桥乡
按照《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南扶贫〔2018〕11号)的要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9年3月27日对2017年度广州对口帮扶仙桥乡生姜加工配套设施购置项目进行了市级验收,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市级验收,项目验收综合评定为“合格”等次。现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17年度广州对口帮扶仙桥乡生姜加工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2.实施单位:仙桥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仙桥乡大花水村 4.主要建设内容:150型辊刷清洗机1台、40型万能粉碎机组1台、40型切菜机1台、平场1000平方米(含硬化),燃风炉机房20平方米。 5.项目完成情况:完成场地硬化1332.75㎡,150型辊刷清洗机1台、40型万能粉碎机1台、40型切菜机1台、平场1000㎡(含硬化),燃风炉机房20㎡。 6.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 7.报账资金:15万元。 8.报账率:75%。 举报电话:0854-2589595 福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