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游泳场所及影剧院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全面完成
日前,我市已圆满完成游泳场所及影剧院的监督抽检工作。
今年年初,依据《2015年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蓝盾六号行动场所卫生“蓝盾护航”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5年盘锦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盘锦市蓝盾六号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5月份对全市公共场所监督骨干及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详细制定了分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人员联络信息表,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并借助宣传媒体打造声势,提高市民的知晓率。
游泳场所和影剧院监督检查的内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证情况、场所内的禁烟标识、许可证及信誉等级的公示情况、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场所内集中空调的管理情况及定期消毒情况。检查中发现: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场所内的禁烟标识均齐全。卫生管理档案基本健全,场所内均能做到定期消毒,集中通风系统保持完好。
抽查中发现的游泳场泳池水余氯不够、影剧院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并限期责令改正,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整改落实情况由监督员***监督。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