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2016年财政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法制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二)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工作,部门部门提报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协调、修改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承担省政府和市人大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研究和汇总上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
(四)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办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事项。
(六)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事项;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督促、检查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研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负责市级行政赔偿的有关协调工作。
(七)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的具体工作;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为市政府领导、市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
(八)参与推进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九)负责对仲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法制办部门预算包括:办机关预算、办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市法制办2016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纳入市法制办2016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市法制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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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政府政策法规咨询中心(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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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菏泽市法制办2016年预算公开最新版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本部门预算为市法制办的年度预算。
在预算编制安排中,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按政策规定据实保障,公用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核定,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和开展专项活动需求,结合资金保障能力核定。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 年收入预算为 192.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3 。
2014年支出预算为1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9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