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孙启滨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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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
你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关于核准孙启滨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济发〔2017〕40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孙启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菏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孙启滨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监会菏泽监管分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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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2:19: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