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菏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
各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菏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菏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国家、省、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医改向纵深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和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医改办发〔202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强化改革系统联动。2021年底,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公平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费用负担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三医联动。全面落实菏泽市《关于学习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推进。要建立有利于“三医联动”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及时调整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统一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2.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政策,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利用全省统一的药械结算监管平台,推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货款。指导医疗机构用好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而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3.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大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继续探索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领域“双自主”改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5.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制度的杠杆作用。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履约考核机制。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在各试点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合理确定基层机构医保报销比例,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接受治疗,推进急慢分治。完善互联网医疗相关支付政策。(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指标和方式方法,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有序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负责)
(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7.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十四五”时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谋划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市立医院东西新院区、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针对市、县诊疗需求,规划推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持续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8.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试点,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完善县域医共体引导政策,提高县域疾病防治水平,推行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七统一”。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双向转诊、上下联动。2021年底,定陶区作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率先建成,其他县区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城医共体。(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负责)
9.持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2条意见,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夯实县区政府主体办医责任,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社区医院。推动采取灵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周期。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医保服务站(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负责)
10.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加快推进建立基金统收统支、待遇标准一致、服务规范统一的“市域一体化”医保体系。加快推进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医保经办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11.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短缺药品的监测管理,以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为重点,加强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结合临床需求加大对易短缺药品的院内储备。加强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配备使用和用药规范管理,促进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衔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12.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扎实做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医体质与治未病示范区创建。推进中西医结合,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加大县级中医院建设力度,实现县区政府办中医医院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市级精品国医堂创建、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创建工作。建立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合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医药协同机制,建立健全中西医会诊制度,实施好中西医结合专病防治项目。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继续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改革。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分别负责)
(三)持续推进健康菏泽建设
13.深入推进健康菏泽建设。健全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施 15 项专项行动,以项目建设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等负责)
14.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公共卫生组织领导体系、法规制度体系、标准设施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物资保障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科研创新体系、教育培训体系等十大体系建设。加快紧急医学处置能力建设。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布局,设置市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效能。加快山东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菏泽分中心建设,扎实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15.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进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试点,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业务融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业务部门改革重组,提供防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积极采取“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有效方式,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负责)
(四)统筹推进综合改革
16.完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山东省落实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升综合监管合力。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推进“互联网+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推进“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联合专项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17.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健康卡、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全面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推进以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加强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共享应用。强化基层卫生信息化能力提升。提升数字健康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参与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市级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保障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要站在全局高度,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资金、政策、人员力量上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鼓励引导支持基层探索创新突破。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区医改工作机构要落实职责分工,全面承担医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医疗、医保、医药要形成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细化分解医改各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完成情况要按季度报告市政府。要持续***重点领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的,或者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当前医改的方向、路径是清晰的,要扎扎实实推进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在改革过程中,要做好医改宣传和典型经验选树,要主动发布改革信息,把改革成效和进展充分展现出来,更好的引导社会舆论,为医改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