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统一城乡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精神,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和优先发展战略,庆阳市编办妥善处理控编减编与优先保障的关系,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测算。
一是严格核编范围和标准。本次核编范围是市、县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不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按照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将县镇、农村基本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
二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反复衔接市教育局核实2016年底全市中小学基础数据,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关于报送全市中小学基础数据的函》、《2016年全市中小学有关数据统计表》,按照核编标准依据在校学生、学校、班级等基础数值对基本编制、附加编制进行一一测算,并专题召开会议,与市教育局、财政局进行了商议、讨论,确保在省编办核定下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实现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制定方案促进落实。及时制定了《庆阳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方案》,对目标要求,核编原则、范围、标准,主要任务以及工作要求等进行了细化分解,对市直、各县(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调整情况进行了明确,已经省编办审核同意,即日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