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保障启动让更多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
青岛日报讯 近日举行的五市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启动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各县级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
我市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 障工作于2001年正式实施,通过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目前已为3019户低保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为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市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年内全面启动五市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我市对五市三区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2006年五市三区必须出台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确定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并按规定建立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批制度和退出管理机制,并于11月前进行受理,有条件的要在年内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07年始要结合实际,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好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上,要坚持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各区市要合理确定“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并将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年考核。